7月28日,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强化地下水监督管理,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水利厅依据年度监测数据与分析成果,于近日联合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地下水通报》,为动态掌握全区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高效利用情况提供数据支撑。
据介绍,此次我区自然资源、水利部门在整理分析地下水位监测数据、降水量、径流量、引扬黄灌溉水量等资料的基础上,将2024年度全区地下水资源状况及其动态变化进行系统呈现,重点涵盖地下水资源量、地下水水位动态、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情况等内容。
数据显示,2024年全区地下水资源量为16.11亿立方米。按地市划分显示,银川市4.95亿立方米、石嘴山市2.58亿立方米、吴忠市3.15亿立方米、固原市2.18亿立方米、中卫市3.25亿立方米。按地貌划分显示,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为14.03亿立方米,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为3.22亿立方米,其中平原区与山丘区的重复量为1.14亿立方米。
从地下水水位动态变化状况看,此次发布中涉及的地下水水位动态以银川平原和卫宁平原潜水为主要评价对象。与上年同期相比,银川平原和卫宁平原潜水年末地下水水位整体相对稳定,其中,银川市地下水水位平均上升0.57米,石嘴山市平均上升0.28米,吴忠市平均上升0.33米,固原市平均上升0.79米,中卫市平均上升0.16米。
在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情况方面,2024年全区地下水(不含矿化度>2克/升的微咸水和矿井水)计划取水指标为6.27亿立方米,2024年全区地下水(矿化度≤2克/升)的实际开采量为4.535亿立方米,并未超过下达的计划取水指标。
“全区地下水通报不仅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精准施策、协同管控提供了技术指南,也为全区保障水安全、保护水生态、服务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数据基础。”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处长郭建林介绍,下一步,我区自然资源和水利部门将持续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深化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不断提升监测预警能力与管理精细化水平,为宁夏贯彻落实“四水四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服务保障。(记者 张唯)